心脏病的严峻水平,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级来权衡,不管为何品种型的心脏病,都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。I级:患者能胜任通常的体力劳动,如行走及日常体力活动。Ⅱ级:对通常体力活动略受限制,歇息时温馨如常,但在日常体力活动或操作时即感疲惫、心慌和蔼急。Ⅲ级;对通常体力活动分明受限制,歇息时虽无不适,但稍加活动即感疲惫、心慌、胸闷或有轻度心衰现象。IV级:做任何细微活动时即感不适,歇息时仍有心慌、气急、有分明的心衰现象。 来源于网络bbcms.net转载
留神脏病患者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均不宜受孕。
1、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。
2、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掌握者。
3、心脏有分明扩展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。
4、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、肺结核者。
5、严峻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脏畸形较严峻或有分明紫绀的先天分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。
假如患有上述心脏病,而发现已经受孕,可行医治性的人工小产,以免妊子晚期产生心衰而危及怀孕的妇女和母体的幼体性命。心功能在I—I级的心脏病患者固然可以受孕,但要增强产前检验,紧密察看心脏功能,预防伤风,防备心衰产生。妊子晚期应住院待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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