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哪些心脏病患者不宜受孕

  • 发布时间:2010-03-02 转载:育婴百科网 分类:孕期知识 热度:加载中

欢迎光临育婴百科网,今天给大家带来的育婴知识文章是:哪些心脏病患者不宜受孕,心脏病的严重程度,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级来衡量,不论为何种类型的心脏病,都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。I级:患者能胜任一般的体力劳动,如行走及日常体力活动。Ⅱ级:对一般体力活动...,以下是完整【哪些心脏病患者不宜受孕】原文:

  • 心脏病的严峻水平,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级来权衡,不管为何品种型的心脏病,都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。I级:患者能胜任通常的体力劳动,如行走及日常体力活动。Ⅱ级:对通常体力活动略受限制,歇息时温馨如常,但在日常体力活动或操作时即感疲惫、心慌和蔼急。Ⅲ级;对通常体力活动分明受限制,歇息时虽无不适,但稍加活动即感疲惫、心慌、胸闷或有轻度心衰现象。IV级:做任何细微活动时即感不适,歇息时仍有心慌、气急、有分明的心衰现象。 来源于网络bbcms.net转载

    留神脏病患者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均不宜受孕

    1、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。

    2、风湿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掌握者。

    3、心脏有分明扩展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。

    4、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、肺结核者。

    5、严峻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脏畸形较严峻或有分明紫绀的先天分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。

    假如患有上述心脏病,而发现已经受孕,可行医治性的人工小产,以免妊子晚期产生心衰而危及怀孕的妇女和母体的幼体性命。心功能在I—I级的心脏病患者固然可以受孕,但要增强产前检验,紧密察看心脏功能,预防伤风,防备心衰产生。妊子晚期应住院待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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