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受孕一开始就应当实行产前检验,检验次数和间隔时间,由大夫决定。
2.受孕时期注意歇息,防止过度劳动,避免心情冲动,每日至少睡眠10小时以上。
3.严厉限制食盐摄入量,1天不超越4到5克。
4.改正贫血、低蛋白血症、预防和及早医治上呼吸道感染。
5.在受孕过程中,若有面色发青,呼吸艰苦,夜间不能平卧或痰中带有血丝,这是早期心力衰竭的表示。应立时到病院医治。
6.在全部受孕和分娩过程中,孕产妇要置信大夫,积极合营大夫,决不能惊惶失措或自作主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