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母体的幼体可能成为被动用药者
因为母体的幼体寄生在孕母亲身体内,药物在孕母亲身体内产生的反映,必将同样地反映在母体的幼体身上。通常一说,卵子受精后1至8天,药物可经输卵管和子宫腔内的液体,直接分散和浸透到胚胎;胎盘构成中,药物亦可由母血透过胎盘绒毛膜和羊膜到羊水,然后经母体的幼体消化系统吞服,或经母体的幼体皮肤渗入;然则,药物主如果经过胎盘绒毛,经脐带内血管进入母体的幼体血中,直接波及母体的幼体的。所以,怀孕的妇女一人用药,母儿双方都会产生作用;母体的幼体是被动用药者。 本文源于网络www.bbcms.net转载
二、 同一药物在母儿双方产生的作用
药物在母儿产生的作用可相同,也可以不同,甚至相反。所以,在孕期用药时,既须晓得药物对怀孕的妇女的作用与反作用,更须晓得药物对母体的幼体的作用和反作用。当然,绝大多数药物对母儿的作用是类似的,可能只要轻重和若干的差别;然则也有个其余药物母儿的作用是迥异的。如“反映停”致畸事情。 本文源于网络www.bbcms.net转载
小分子的药物,因能经过胎盘,故在怀孕的妇女用小分子药物时,这些药物可从母亲身体经过胎盘,抵达母体的幼体体内,对母体的幼体起药物作用;而大分子的药物,则不能经过胎盘,就无法从母亲身体抵达母体的幼体体内,对母体的幼体可以不起作用(或起间接作用)。
例如抗凝剂肝素的分子颗粒大,不能经过胎盘。假如在受孕期怀孕的妇女须用抗凝剂时,应用肝素可以不波及母体的幼体的凝血功能。而香豆素类抗凝剂――华法则,固然可口服,有像肝素那样只能从静脉打针和不便于长时间使用;然则华法则的分子较小,可以经过胎盘,从而波及母体的幼体发育和凝血功能,惹起母体的幼体脑出血、脑伤害和胎死腹中;还可致畸,呈现母体的幼体鼻部发育不全、小头畸形、骨构造有彩样斑点、视神经萎缩、智力愚钝、肌张力过低或呈痉挛状态等,即所谓的“华法则综合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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